以香港寸金尺土來說,一般住宅單位能有書房或雜物房可以說是「奢侈」,但若然有這樣的空間,就必須好好運用和規劃,否則很浪費,而且隨時影響心情。
話說,有位朋友M早陣子向我「求救」,說她家的雜物房就快「爆炸」,我問她是甚麼意思?她解釋原本一家三口住在500呎兩房單位,結婚前其中一間用作書房,但自從有小孩子後,書房慢慢變成雜物房,而她兩夫婦上班時間頗長,根本沒有時間去清理,由於平日小孩都是交給奶奶照顧,放假便把小孩接回,所以假期也無瑕整理,而物品好像愈積愈多,每次想動手清理,但一望到就很崩潰,便放棄了,但這間房的物品已經進入「警戒線」,在感性上很想逃避,但理性上知道一定要面對。
知道她的狀況後,便決定到她家了解一下,我發現那個書房面積也不算少,而且單位樓底也高,如果好好規劃的話,會很實用。當我探究房間藏着甚麼時,發現真的很混亂,除了有書本、CD、DVD、也有大人與小孩的衣物、玩具、小型家電、維修工具等等,完全是間雜貨店一樣。
之後我問她,到底你想怎樣用這間房,變回書房還是雜物房?她說心裏很想做回書房,因為有時候她想靜靜地在房內看書,但有小孩子後,實在太多東西,雜物根本沒有地方存放,若然想書房與雜物房兩者兼得,有可能嗎?
我想了一想說:也不是不可能!(再續)